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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‧ 七日鑑賞期退貨

取貨後如有不適合,請於收到商品7日內(包含假日),來電04-22153318或來信 service@lulus.com.tw 申請。
於7日鑑賞期內LULUS提供一次免運退貨服務,逾期不售理。
7-11退貨便>>賣場將依訂單手機號碼發送一組”退貨代碼”簡訊,請於7-11退貨便服務寄回退貨(代碼期限為三天,請在期限內辦理,如超過期限恕不提供第二組退貨便代碼)。
ibon操作方式
ibon機台 ‧ 點選購物/寄貨 → 點選交貨便 → 點選退貨 → 輸入退貨代碼 → 確認金額 → 列印單子 → 保留收據以茲證明

※需麻煩您務必將欲退貨之商品以「紙箱」包裝。(賣場不負擔自行向7-11購買的紙箱費用)
紙箱最大尺寸:45X30X30CM,且重量不超過5kg。
紙箱最小尺寸:22X14.5X0.5CM,且重量大於40g。
若因退貨包裹超材或特殊狀況無法使用7-11退貨便,請於代碼期限內,向賣場反應。


7-11 i-bon辦理退貨後,約4-5天(不含假日)LULUS將收到退貨包裹,退貨商品之款項將立即轉入此帳號“購物金”
目前暫不提供外島7-11退貨便,請外島買家自行將商品寄回台中雙十路郵局26-128信箱,LULUS收到後會將您寄回運費一併加入購物金(上限80元)
(一張訂單只限一次免費退貨服務。請先確認商品是否與申請的退貨內容相符,再進行包裝。如同張訂單欲辦理第二次退換,則需自行負擔退貨運費)退換貨務必附上退換貨表格和發票並保持商品完整性,無沾染氣味(原透明包裝帶、鞋盒、吊牌、附件)
@限時特惠商品恕不接受退貨, 購買時煩請留意喔。
@內衣褲、比基尼、襪子…等貼身內著類衣物和私人商品,基於衛生原則,恕無提供退貨服務。
@退貨商品未達活動條件或免運資格,需扣除80元郵資及取消各類折扣(如有贈品需一併退還,優惠與折扣需重新計算)
@因商品皆有提供詳細尺寸和試穿心得參考,若有多次退貨紀錄,LULUS將視記錄斟酌保留與您交易權利。


瑕疵或寄錯商品:
請於收到商品3日內,將瑕疵細部狀況拍照並來信 service@lulus.com.tw,以利處理人員建檔和評估。
請於信件內告知下單帳號/姓名/手機號碼/方便收件地址和時間/處理狀況(退貨/換貨),
等待兩天未收到回覆,可能有漏信狀況,再請您再次通知LULUS。
同筆訂單若有問題,請一併通知。若商品已收回退換後才反應其他商品也有問題。恕賣場無法受理,請買加留意。

瑕疵定義:衣物破損、大片髒汙、墬飾脫落等嚴重影響穿用的情況
非瑕疵範圍:色差、線頭、極小污點、鬆落釦子、未開洞釦眼、打版記號、染劑味道..等


商品換貨:
若欲更換尺寸、顏色(限同型號商品),請來電04-22153318或來信 service@lulus.com.tw 申請。賣場將依訂單手機號碼發送一組”代收款運費160元之退貨代碼”簡訊,請於7-11退貨便服務寄回退貨(代碼期限為三天,請在期限內辦理,如超過期限恕不提供第二組退貨便代碼)。

 

 ‧ 關於退貨

根據消保法規定,消費者均享有商品到貨七天猶豫期之權益;但特別標定說明、特殊包裝商品、軟體類或影音光碟類產品及貼身衣物不得拆封,否則恕不接受退貨。
本店鋪受理消費者的退換貨,從商品收訖起7天內為退換貨保證期,若超過此期間視同驗收完成不得退換貨。
並請所有消費者注意以下事項:
》不良品退還經過檢查與測試之後,若發現商品本身並無瑕疵,消費者必須支付所有發生之相關費用。
》在您收到貨品後如因非人為因素之商品損毀、刮傷、或運輸過程造成包裝破損不完整者,請您儘速通知本公司客服人員,我們會進行商品瑕疵或損壞鑑定 ,並儘速將新品寄給您。
》所有要辦理退貨或換貨的客戶皆需 E-mail或來電至本店鋪,並提供:訂單號碼,退、換貨原因,您的姓名及聯絡電話,E-mail地址。
》若商品因消費者個人不當使用拆卸產生人為因素造成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、包裝破損不完整者,或是發票、附配件不齊者,恕不接受退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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